中国的孝道文化大解(2)
之所以说“孝”不等于“孝顺”,是因为从根本上说,“孝顺”两个字,并不是一个意思。“孝”指的是精神和原则上的继承,“父在观其志,父没观其行,三年无改 于父之道,可谓孝矣”。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”,关键是“道”,也就是为人处事的原则不能改,并不是说三年之中,所有事情都没有变革。而“顺”,则指的是微 观层面的亦步亦趋、照葫芦画瓢,时时刻刻生活在父辈的阴影下,这在实践中不可能做到、也大可不必去做,因为父母并非永远正确,更不会未卜先知。有人说“天 下没有不是的父母”,这句话首先就不符合唯物史观。
孔子曾经说过“事父母、几谏”,意思是父母有错,要经常劝告——他们听不听是他们的事,当子女的还是必 须要劝。这说明孔子也是认为父母会犯错,否则为什么还要“几谏”?另外,我们父母的思维方式,总会追不上形势发展变化,“当惊世界殊”的感叹不少。而我们 的想法行为,必须与时俱进,绝不能墨守成规。在这样的前提下,如果什么事情都早请示晚汇报、按照父母的要求去做,就会和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格格不入。
把 “孝”理解为“顺”只是个简单误解,封建时代提倡的“孝道”,更是把“孝”这种发自肺腑的情感,生生地拔高到“道”的理论层面,结果极易导致繁琐而不真诚、规范而无温暖的荒唐事情发生。比如“二十四孝”,其中就有很多不合常情、值得反思甚至批判的故事,需要我们重新去认识、去检讨。如“恣蚊饱血”,就毫无科学根据,让人觉得有些虚假、学不来。“戏彩娱亲”,则很有危险,七十多岁的老人家,就不怕年老体衰骨质疏松摔坏了身体徒惹父母担忧?“卧冰求鲤”,也 有问题,赤身裸体躺在冰上,且不说是不是有伤风化,即使冻感冒了,父母也要心疼——而且鲤鱼也绝不会因此自己跳上岸来充当食物。至于“埋儿奉母”,则更是 残忍,历来论者皆以为这个故事,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所有的糟粕。故事主人公郭巨的行为,不但不是“孝”,相反他恰恰是“不孝”,因为“埋儿”让郭 母独遭丧孙之痛,同时他也忘记了“不孝有三、无后为大”的古训。无怪乎清代才女沈袁氏(袁枚的姑母)写诗谴责郭巨说:“孝子虚传郭巨名,承欢不辨重和轻。 无端枉杀娇儿命,有食徒伤老母情。伯道沉宗因缚树,乐羊罢相为尝羹。忍心自古遭严谴,天赐黄金事不平。”